潜山县201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招标公告
皖水招公告〔2010〕30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潜山县201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己由潜山县发改委以发改农经〔2010〕1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潜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管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主要内容:计划解决5.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拟兴建各类饮水工程60处,其中乡村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23处,自流引蓄水工程37处,工程涉及官庄、黄柏、塔畈、槎水、源潭、余井、龙潭、梅城、油坝、五庙、水吼、天柱山、王河、黄泥、黄铺、痘姆16个乡镇65个村667个村民组。
2.2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内容为:工程建设所需各种规格型号PVC-U、PVC-M、PE、PPR管材及其有关管件采购。合同编号:QSNY-GC-20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管材、管件必须在2007—2009年曾入选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信息年报推荐的厂家的产品且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
(3)、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
(4)、产品应具备技术监督部门或有资质的专业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证;
(5)、所投产品厂家近三年至少具有单项金额达300万元及以上合同业绩一份。
(6)、代理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代理商须具有厂家授权代理证书且注册资金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社会劳动保障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社保部门颁发的社保手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资金时间不少于1年); 3)营业执照副本,(4)产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认证证书,(5)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以上材料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4.3 招标文件售价1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地点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潜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安徽省潜山县梅城镇潜阳路311号
联 系 人:朱金水
电话/传真:0556-8931131/8925967
代 理 人: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号
邮 编:230088
联 系 人:王东原 彭莹
电话/传真:0551—5738051/57383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