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旧版网站
招标公告: 枞阳县长河上段防洪工程(二期)施工、采购、监理招标公告 (2010-9-3) 潜山县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再次招标公告 (2010-9-3) 关于宣城市溪口枢纽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监理、土建施工和设备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变更的公告 (2010-9-3) 派河横城段护坡加固工程监理标、施工标招标公告 (2010-9-3) 望江县太阳、狮山、大堰井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0-9-3)
招投标信息
中心简介
中心简介
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经水利部、省水利厅正式批复组建,是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交易平台,中心于2009年4月3日正式成立,8月3日起开始运行,现有职工12人。中心办公地点位于老包河大道与...详细

潜山县201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于:潜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7-30    浏览760次

皖水招公告〔2010〕30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潜山县201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己由潜山县发改委以发改农经〔20101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潜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管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主要内容:计划解决5.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拟兴建各类饮水工程60处,其中乡村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23处,自流引蓄水工程37处,工程涉及官庄、黄柏、塔畈、槎水、源潭、余井、龙潭、梅城、油坝、五庙、水吼、天柱山、王河、黄泥、黄铺、痘姆16个乡镇65个村667个村民组。

2.2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内容为:工程建设所需各种规格型号PVC-UPVC-MPEPPR管材及其有关管件采购。合同编号:QSNY-GC-20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管材、管件必须在20072009年曾入选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信息年报推荐的厂家的产品且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

3)、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

4)、产品应具备技术监督部门或有资质的专业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证;

5)、所投产品厂家近三年至少具有单项金额达300万元及以上合同业绩一份。

6)、代理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代理商须具有厂家授权代理证书且注册资金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201084201081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号,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一楼104室)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社会劳动保障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社保部门颁发的社保手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资金时间不少于1年); 3营业执照副本,4)产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认证证书,(5)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以上材料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4.3 招标文件售价1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地点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安排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潜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址:安徽省潜山县梅城镇潜阳路311

联 系 人:朱金水

电话/传真:0556-8931131/8925967

 

代 理 人: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

   编:230088

联 系 人:王东原  彭莹
电话/传真:05515738051/5738390                                       

 

 2010730

 

打印招标公告发布确认函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地址:合肥市义城镇南徐村包河农业节水科技示范园内 (230051)

电话:(0551)3749126 传真:(0551)3749126  Emailztbfwzx@163.com

免责声明 皖ICP备05011202号  技术支持:网新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