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龙桥镇福兴水厂库房及管理房、罗河镇七桥水厂管理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皖水招公告〔2010〕30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庐江县龙桥镇福兴水厂库房及管理房、罗河镇七桥水厂管理房工程施工(项目名称)本工程初步设计已分别以巢湖市发改农经【2007】372号文及改农经【2007】74号文批复,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庐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金晨水利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龙桥镇福兴水厂库房及管理房共二层,337平米,砖混结构;罗河镇七桥水厂管理房建筑面积395平米,二层砖混结构以及围墙、道路等附属设施。 本次招标公分为2个施工标段。 2、施工Ⅰ标:龙桥镇福兴水厂库房及管理房工程施工。合同编号:LQZFXSC-SG 3、施工Ⅱ标:罗河镇七桥水厂管理房工程施工。合同编号:LHZQQSC-SG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 购买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2)单位介绍信;(3)资质证书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标);(6)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社保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社保手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在社保部门网站现场查询也可。未完成改制的施工单位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为事业单位的证明),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资金时间不少于1年;(7)提交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的信用档案基础资料(已提交的,不再提交));(8)需提供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的业绩证明(中标通知及合同)。其中前6项和第8项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4.2招标文件售价:1、施工标每标段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预备会议,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组织踏勘,其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安徽省水利信息网》上发布。 8.注意事项 8.1按照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及安徽省水利厅联合发文(劳社【2007】56号)要求,施工标中标人应向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 8.2信用档案基础资料需采用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word或excel)两种形式,具体内容及信用档案表格可从安徽省水利信息网基本建设处网页下载,地址为:http://www.ahsl.gov.cn.各潜在投标人的信用档案基础资料的纸质文本在购买标书时提供给招标代理机构,电子文本发至省水利厅基本建设处邮箱:jjc@ahsl.gov.cn。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庐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丁家银 电 话:0565-7315837-8011/731712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晨水利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九华山路48号水利大厦1613 电话/传真:(0551)2128169/4654374 13956975802 联系人:汪涛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