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皖水建函〔2010〕604号
根据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安排,经研究,定于2010年下半年开展2010年度全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水利厅负责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水利水电基本建设管理局(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理事单位)承担相关具体工作。
二、各市水利(水务)局负责收集其组织实施的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信用信息,根据企业在本地区的合同履约情况,对各单位信用状况进行排序后报送省水利厅(详见附件1)。
三、水利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状况是水利工程招投标和水利建设市场管理的重要依据。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的企业参加评价;各企业要主动参与,努力营造“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良好市场氛围。
四、凡在我省境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具备水利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申请参加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企业信用等级的评价内容及方法按《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评分标准(试行)》执行。
五、申请参加信用评价的施工企业应于2010年8月15日前,将《企业信用评价报告》报送省水利水电基本建设管理局(一式两份,附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
六、信用评价报告格式、信用评价指标评分标准等相关资料,可登陆“安徽水利信息网”(http://www.ahsl.gov.cn)或“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http://www.ahslzb.com.cn)查看或下载。
联 系 人:张亦军、潘伟晖、邢海波
联系电话:0551-2128951 2128943 2128234
附件: 1、全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企业信用状
况排序表
2、企业信用评价报告
3、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评分
标准(试行)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附件.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