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个小水电代燃料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来源于: 2010-6-8 浏览269次
(本站讯) 5月28日至30日,省水利厅会同黄山市发改委、水利局等有关单位,对休宁县五明小水电代燃料扩大试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委员会根据有关规程、规范,在听取汇报、观看录像、现场核查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讨论,一致同意休宁县五明代燃料项目通过竣工验收。这是我省首个通过竣工验收的小水电代燃料项目。
2006年,国家发改委、水利部首次将我省休宁县五明等五个项目纳入全国小水电代燃料扩大试点范围。经过三年多的建设,完成五明水电站建设,装机1300千瓦,设计年发电量536.5万千瓦时,完成投资1233万元。项目区内代燃料农户生活电价由原先0.5653元/千瓦时降低到0.395元/千瓦时,年代燃料电量249.8万千瓦时,解决了2个乡镇6个行政村31个村民组2082户7290人的生活燃料问题。保护天然林面积2.7万亩,巩固退耕还林面积0.45万亩,每年代燃料用电量折合标准煤1872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681吨,二氧化硫排放23.78吨,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同时,小水电代燃料项目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带动了改电、改水、改路、改厨、改厕等农村社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项目区内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乔栋梁)

